接洽二次装修--消防工程项目应特别注意的几种小

日期:2016-01-15 11:58:00 / 人气: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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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住楼的商业部分方可作为酒店、商场、办公等商用。住宅部分不能商用。

 

普及知识: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商住楼不分建设主体,不仅开发商可以建,非开发企业、个人也可以建,没有规定必须出售。商住楼的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综合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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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服务网点用作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应注意经营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两个或以上商业服务网点合并经营场所不要擅自打通防火隔墙。

 

另根据《公安部推出消防改革发展八项措施》第一条:“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也就意味着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场所不用申报消防设计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普及知识:“商业服务网点: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此处的其他用房也可以使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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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自建民宅用作旅馆、餐馆、商场、网吧、酒吧、歌舞厅、放映厅、游艺厅、养老机构等,在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提供原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等法定文件,或者提供有关建设的合法证明文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特别注意自建民宅,字面意思“私宅”,但非私人购买的开发商开发的小区产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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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年以前的老建筑二次装修未能提供消防主体验收意见及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建筑合法证明材料可出具房产证、土地证及开具街道办证明作为建筑合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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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宅底商因物业消防管理不到位,往往先入住装修的打吊杆或其他原因造成前端消防报警线路断路,所以承接类似场所二次装修消防工程还是不要指望该场所区域的探测器、手报声光等还能对接到原有主机。保险起见条件许可的话考虑个主机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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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上总结仅供参考,天下没有办不成的事,只有办不成事的人。特殊情况你懂的。

 

作者:海南大凯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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