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及气体灭火系统的

日期:2016-04-29 09:22:00 / 人气:2230

一、常见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作用主要在于窒息,其次是冷却。在常温常压条件下,二氧化碳的物态为气相,当贮存于密封高压气瓶中,低于临界温度31.4℃时是以气、液两相共存的。在灭火过程中,当二氧化碳从贮存气瓶中释放出来,压力骤然下降,使得二氧化碳由液态转变成气态,分布于燃烧物的周围,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氧含量降低会使燃烧时热的产生率减小,而当热产生率减小到低于热散失率的程度,燃烧就会停止下来。这是二氧化碳所产生的窒息作用。另一方面,二氧化碳施放时又因焓降的关系,温度急剧下降,形成细微的固体干冰粒子,干冰吸取其周围的热量而升华,即能产生冷却燃烧物的作用。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剂是一种无色无味、不导电的气体,其密度大约是空气密度的6倍,在一定压力下呈液态贮存。该灭火剂为洁净药剂,释放后不含有粒子或油状的残余物,且不会污染环境和被保护的精密设备。七氟丙烷灭火主要是由于它的去除热量的速度快,其次是灭火剂分散和消耗氧气。七氟丙烷灭火剂是以液态的形式喷射到保护区内的,在喷出喷头时,液态灭火剂迅速转变成气态需要吸收大量的热量,降低了保护区和火焰周围的温度。另一方面,七氟丙烷灭火剂是由大分子组成的,灭火时分子中的一部分键断裂需要吸收热量。其次,保护区内灭火剂的喷射和火焰的存在降低了氧气的浓度,从而降低了燃烧的速度。

3.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其灭火机理属于物理灭火方式。混合气体释放后把氧气浓度降低到它不能支持燃烧来扑灭火灾。通常防护区空气中含有21%的氧气和小于1%的二氧化碳。当防护区中氧气降至15%以下时,大部分可燃物将停止燃烧。混合气体能把防护区氧气降至12.5%,同时又把二氧化碳升至4%。二氧化碳比例的提高,加快人的呼吸速率和吸收氧气的能力,从而来补尝环境气氛中氧气的较低浓度。灭火系统中灭火设计浓度不大于43%时,该系统对人体是安全无害的。

二、气体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气体灭火系统根据其灭火剂种类、灭火机理不同,其适用的范围也各不相同,下面分类进行分别介绍。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该系统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本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该系统不适用于下列场所火灾:商业、饮食服务、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3.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作者:海南大凯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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